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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在澳門管有或使用FCC遙控信號規格的航拍機需要申請牌照嗎?
根據經第468/2015號、第370/2017號及第44/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98/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內第1.8類別的規定,對於操作在下列的准許頻帶及相應的最大等效全向輻射功率(E.I.R.P.)內且符合相關規定及使用條件的無線數據通訊設備,其使用及銷售無須申領政府許可、認可及擁有准照。
准許頻帶 | 最大等效全向輻射功率 |
---|---|
2400 – 2483.5 MHz | 200mW (23 dBm) |
5725 - 5850 MHz | 1W (30 dBm) |
因此,根據上述規定,具備FCC操作模式的航拍機(如DJI Mavic Air2),其FCC遙控信號規格超出相關最大等效全向輻射功率的上限,故不符合豁免牌照的條件,需向有關部門申領使用牌照。